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出炉的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一组数据引起大家的注意——“全区检察机关共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16人,同比上升400%,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34人,同比上升55%,监督收监执行12人,同比上升100%。”
法律监督质效的提升,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主题教育,破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推进法律监督模式变革的实践缩影。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从一开始就要改起来”的要求,紧紧围绕“破、立、固”三个关键字,努力书写宁夏数字检察发展新图景。
(资料图)
破壁:从被动监督到能动履职
2023年2月,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宁夏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实施方案》,对推进数字检察进行规划部署,建设大数据资源库作为一项重要工程被列入其中。
数据从哪来?怎样让海量数据流动起来,真正成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新动能?宁夏检察机关启动了“数据破壁”行动,将各类数据“活水”引入检察监督工作,形成共融互济的数据大网。4月28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就协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共享数据信息会签协议,为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局纾困。依托这一机制,诸多隐蔽线索也被一一锁定。
5月17日,同心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从199名社区矫正对象中发现王某于2022年1月8日至10日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情况,随即围绕线索展开调查核实。通过比对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该院最终证实王某脱离监管,遂依法向同心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23年以来,同心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分析比对,已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7人,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从“被动审查”到“主动调查”的转变。
“目前,全区检察工作网已实现与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工作平台的贯通对接,实现了足不出户即能完成实时查询社区矫正执法信息、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监督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等工作。”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怀才介绍。除此之外,自治区检察院还通过积极融入政法、政务大数据体系,对接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协调检察工作网接入政务数据共享系统等,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蓄势赋能。
建模:从一案到类案,从办理到治理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职务侵占罪增设了罚金刑。我们通过数据筛查,发现这起案件中陈某的犯罪行为持续到2021年7月,应当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其并处罚金”。此前,中卫市检察院发现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未判处罚金刑的线索。5月26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请抗诉,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中。
该线索的发现得益于中卫市检察院研发的罚金刑漏判、错判类案监督模型。2023年3月初,中卫市检察院在对该市刑事检察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中发现,法院已判决的部分案件存在罚金刑适用不当情形。能不能借助大数据,从海量案卷中揪出类似案件,并及时予以监督纠正?该院据此研发罚金刑漏判、错判类案监督模型,并于3月21日上线使用。截至目前,中卫市检察院通过该监督模型共发现监督线索27条,经分析研判对其中4条启动监督程序。
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以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支点,着力推动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类案、由一域到全域的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检察院共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9个,涵盖“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已投入应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0个,发现监督线索共680件;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监督案件共280件,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初见成效。
固本:磨砺提升数字检察能力
7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赴浙江跟班学习数字检察工作汇报会。7名到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跟班学习的检察人员依次汇报交流学习情况。“跟班学习是一次实战练兵,开拓了视野和思路,激发了干好数字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自治区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马锐说。
人才队伍建设是数字检察战略的关键。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聚焦引导检察人员增强数字思维、数字理念,提升数字能力,着力培养讲政治、精业务、懂数字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该院通过选派7名检察人员到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将数字检察课程纳入各检察业务条线培训内容,邀请最高检和浙江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现场讲授数字检察,举办第一届全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等多种方式,提升检察人员运用数字思维和数字技术破解法律监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各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办法(2023年度)》,将数字检察工作成效纳入业务考评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自治区检察机关已建立的109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均由一线办案检察人员直接参与研发,极大提升了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