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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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106.2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广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宁波广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以下简称“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激阳”或“合资公司”)10%股权,并与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签署《关于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资协议》中的后续交易安排二作出调整。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6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和《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根据《补充协议》,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承诺,合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若当年业绩承诺达成,则激智科技有权并有义务以当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的10倍确定合资公司估值,分别于相应业绩承诺完成的下一年度,收购宁波广捷持有的合资公司10%、10%、10%、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即收购对价=合资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金额×10×标的股权比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24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宁波激阳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7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13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宁波激阳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8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82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宁波激阳已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91%的股权。
近日,宁波激阳已在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92TX5XC
2、名称: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888号、畅阳路299号全部
5、法定代表人:袁南园
6、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叁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5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7月25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材料及其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1%股权,宁波广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股权。
备查文件:
1、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