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一路朝阳》是一部都市职场剧,讲述了两个北漂女孩,毕业之后在北京租房奋斗的故事,由李兰迪、高叶、王阳、王菊主演,还有张艺上、王皓、丁嘉丽、徐绍瑛等实力演员,在剧中饰演重要角色,正在央视八套热播中。
林晓月和王东亮的离婚案,可以说是李慕嘉作为律师,真正意义上独立代理的第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最终以林晓月顺利离婚,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得到自己应得的财产结束。
林晓月重获新生,决定回老家生活,在离开之前特地到金达律所,感谢吴剑秋和李慕嘉。她作为“过来人”,给了李慕嘉几句掏心窝子的话,那就是和大佬谈恋爱,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投入太多感情,有机会就多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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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月的话听起来过于算计,却是血和泪还回来的教训,在一段差距巨大,没有主导权的关系中,唯一能够掌控的,不会背叛你的就是物质,她是真拿李慕嘉当自己人,才会说这些。
然而李慕嘉是一句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主动向黎光提出了结婚,并且愿意放弃黎光所有的婚前财产。那么是李慕嘉高风亮节,还是她很傻很天真?其实都不是,事实上李慕嘉比林晓月算计更多。
表面上李慕嘉放弃了黎光的所有婚前财产,而且拒绝了黎光让她去黎明集团的邀请,希望这段关系保持平等,希望自己保持独立。然而事实上她跟黎光从来没有真正切割。
黎明集团有关的项目,全部都指定李慕嘉在做,用吴剑秋的话说,这是李慕嘉的“私人订制”。在林晓月的三千万离婚官司里,李慕嘉最终得到了27万的奖金,而黎光主导的三百亿地产项目,李慕嘉又能得到多少?
李慕嘉拒绝加入黎明集团,因为她知道成为黎光的下属,不但会失去独立,拿到的奖金还未必有作为黎光的乙方多。她不要黎光的一点财产,但是她挣的每一分钱,都和黎光有关系,甚至可以说就是从黎光身上挣的,包括那27万奖金。
正是因为林晓月拿到了三千万中属于自己的部分,李慕嘉才能拿到这么多奖金。但代价是黎光损失了三千万,因为这个事情,黎光其实承受了来自项目董事会的巨大压力。
其实如果没有李慕嘉,黎光有更符合项目股东利益的解决办法,但他选择了简单粗暴地放弃三千万,向董事会解释说是王东亮没有完成第一笔投资的收益,没有说更多更详细的东西,其实都是为了保护李慕嘉。
股东们都是聪明人,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只是不想拆穿,给了黎光一个面子,但心底其实都给黎光打上了“烽火戏诸侯”的标签,认为他是在用三千万博取小女朋友欢心。
如果李慕嘉没有黎光女朋友这层身份,很多事情其实都会不一样。从金达律所的立场,出现在这样损害大客户利益的事情,小客户和小律师必然是牺牲品,可能停职甚至是辞退,27万的奖金也不会有。
这些利害关系,吴剑秋都和李慕嘉说清楚了,所以李慕嘉并不是不懂。她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真正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想要掌控黎光,想要成为这段关系的操盘手,而不是棋子。
李慕嘉一直都很有野心,她口中的平等和独立,甚至“想要一个家”都是伪装。只要掌控了黎光,黎光的财产自然也在她的掌控之中。如果她真的想“独立”,就应该主动回避黎明集团相关的所有项目。事实上正常情况下,这些项目也到不了她手里,团队里金磊都比她更合适。
李慕嘉放弃婚前财产的求婚,看似为爱情奋不顾身,其实她一直都保持着让自己全身而退的能力,把男朋友当甲方用,拿捏住了黎光愧疚的心理,默默接受黎光的“补偿”,揣着明白装糊涂。
黎光其实也不傻,在三千万损失之后,邀请李慕嘉加入黎明集团,就是希望李慕嘉以后和自己在方向上保持一致。而在被拒绝之后,只要涉及到工作,他对李慕嘉都有所保留,深圳项目的事情只字未提。
终究在这段关系中,是黎光爱的更多一些,只不过他不止要对李慕嘉负责,还要对公司对合作伙伴负责,显得更为难一些。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