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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8月14日电 6月以来,内蒙古中西部、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先后发生干旱,局部旱情较为严重。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决定于8月14日15时针对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等4省(自治区)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向相关省(自治区)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发展态势,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延伸管网、拉水送水等措施,全力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努力保障农作物灌溉和畜牧业用水,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水利部已派出工作组赴甘肃省检查指导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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