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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日发布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内容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16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16期)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国豪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惠山区钱桥国豪生鲜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24.7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并不知情,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少于六个月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惠山市监处罚〔2023〕4024号)。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