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吴学安 周泽中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社会无障碍,人间更有爱。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统计显示,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这类人群对无障碍环境具有相当大的需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焦点。比如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社会广泛关注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充分考虑了居民不同利益诉求,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
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诸多社会成员的参与和努力。有关部门要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入,努力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多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正常出行动脑筋,多在保障安全上下功夫。
无障碍立法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应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单位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大规划、大战略中去,在继续解决“有没有”的同时,着力处理好“管不管用”的问题,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让大家的生活因“无障碍”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