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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治理需要,依法能动履职,以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让群众生活的更安心、舒心。”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旭运介绍。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替代性修复”守护绿水青山。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院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通过提起诉讼或要求违法行为人以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消除或降低其行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依法提起的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317.25万元;办理的6件诉前终结审查的破坏生态环境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诉前审查阶段,积极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保证金共计19.27万元;办理的毛某甲等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甘肃省检察院发布6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提起的金昌市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及销毁费用95万余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提高保护效能的职责所在。
坚持以办案促治理,构建保护公益合力。在审查办理霍某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发现相关行政单位存在专项执法及日常监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3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协调督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构建保护公益合力,开展打击假劣白酒集中整治行动,对11家违法经营者收缴行政罚款102.01万元,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寄递物流行业安全检查,同时对城中村出租屋进行集中整治管理工作,依托现代化宜居新农宅建设项目,完成了涉案出租屋的拆除工作,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共同发力,推进白酒经营市场、物流寄递行业及出租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加强“两国”领域专项监督,全力守护国有财产。办理的金昌市首例水土保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的履职不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征收职责。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就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推进会,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追收辖区12家企业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49.15万元,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助力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金昌经开区个别路段交通事故较多的问题,召开诉前磋商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沿线群众代表、7个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推动问题整改。会后,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共1700多万,结合“智慧交管”项目建设,对部分交通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增设48处“电子警察”,更换安装增设信号灯28处,淘汰更新了部分落后的道路基础设施。同时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公开听证和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交通安全隐患,以最小的司法投入取得最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