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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吉林高院组织召开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人员部署培训会议,84名聘用制书记员统一调配到立案庭实行集约化管理,标志着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在省高院机关全面推开。会上,审管办、干部处、立案庭分别从改革背景、人员调配、内部管理方面进行了解读说明,延边中院、汪清法院对前期运行情况进行介绍,技术公司相关人员对系统平台进行实操培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柏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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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从大的方面看,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既是深化司法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助力提质增效、有效缓解司法供需矛盾的大势所趋,也是新形势下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的必然选择,从具体实践看,延边中院、汪清法院、珲春法院等试点法院探索成效明显,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优化提升。实践充分表明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不仅不会影响到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反而会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实现改革与办案相得益彰、同向发力。

会议强调,院机关要与全省中基层法院同频共振,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理解把握“集约”二字的要义,通过合并同类项,批量化处置,将业务流程、辅助事务、辅助人员、工作场地等要素进行整合,有序分流,从而达到规模效应,以最少的人力投入实现最大的事务供给,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主动顺应形势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集约化聘用制书记员的内部管理,设定固定的工作团队或工作组,细化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履职指引,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同步作为岗前培训“必修课”,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形成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要珍惜岗位角色,迅速进入状态。当前,聘用制书记员已经成为法院审判工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助力审判质效提升方面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要进一步调动发挥聘用制书记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尽快提高岗位的适配度和自身能力水平,确保聘用制书记员“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要树立团队意识,加强衔接配合。院机关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审前、送达、庭审、审后4个主要环节和29项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内容,要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以服务保障审判工作为中心,强化审判辅助事务“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坚持“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每一个流程节点、每一个操作环节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每个环节责任主体的协同效率和工作质效,确保各环节工作衔接有序、责任明晰、监管到位,助力审判质效提升。要加强服务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工作始终,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努力做工作中的“有心人”,能在自身职能范畴内研究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后续衔接配合,动态关注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全主持,立案庭、干部处、审管办负责同志及84名聘用制书记员参加会议。

原标题:《吉林高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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