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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甘泉县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修过境线道路,占用毁坏他的一口水井,致使自己饮水不便多次协商未果,求助媒体关注报道。
李先生告诉记者,建设甘泉县210国道环城过境路,甘泉县交通局将该工程交于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我在甘泉县瓦窑沟有十孔窑洞,睑畔下有水井一口,自从修路后占用了我的水井,导致家庭日常饮水受到严重影响。”多次找榆林长盛集团都没有妥善解决此问题。
对此,记者联系到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王姓经理表示:关于此事,公司满足李先生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此前,他打印出一份协议书,口头协商好由公司支付3万元解决此事,只是协议书双方未签字,除经济赔偿外这一方案外,公司还有第二解决方案就是想办法给李先生家疏通自来水。李先生如果同意经济赔偿的话,可以前往公司驻地领取赔偿款。
对于榆林长盛集团路桥公司的回复,李先生称,他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要求打一口饮用水井,施工打井的工人由公司安排。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