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不是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应向乡镇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发,经审核报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颁证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名称和编号;

2.发证机关及日期;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收回的情形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收回: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找法网提醒您,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该证(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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