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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截至8月25日,北京市财政已累计下达21.08亿元,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据了解,资金来源包括中央救灾专项、本市突发事件专项准备金等多个渠道。北京市财政统筹各渠道资金,迅速下达房山、门头沟、昌平等受灾较重区,并及时调拨库款,确保资金尽早拨付。

同时,北京市财政开通“绿色通道”,启动资金拨付、资产调拨、物资采购紧急程序,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下达、物资高效流转。

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的审核和公示,严禁搭车申报项目,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支出;规范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定额和支出标准,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一同申报、一同审批、一同下达,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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