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相关资料图)

(一)不高于按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扣除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二)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取得“楚才卡”、“宜才卡”且在有效期内的人才,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倍数);

(三)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取得“楚才卡”、“宜才卡”且在有效期内的人才,不高于所有借款人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的规定倍数。);

(四)不高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不含符合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及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宜昌人才购房贷款政策);

(五)贷款额度其他限额标准。

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等,由管委会确定后公布执行。

贷款期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二)贷款期限≤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三)购买现房或二手房期限还包括:贷款期限≤50-所购房屋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

计算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时使用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主借款人条件确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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