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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至25日,河北将重点做好洪涝灾后动物防疫集中消毒消杀工作,在死亡畜禽收集完成后,消毒消杀时间不少于一周。全省将统筹消毒人员、器械和药品,对受灾地区逐村逐场推进,实现养殖、运输、收集、处理各个环节全覆盖。
保定市森防支队直属机动大队开展死鱼打捞作业(央广网见习记者 王艺霖 摄)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洪涝灾后动物防疫集中消毒消杀工作,全面灭杀病原微生物,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河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已经制定了《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集中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地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根据工作方案,将采取4项主要措施。
加强关键场所预防性消毒。对畜禽圈舍、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运输车辆、用具等,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病发生风险制定消毒方案,确定消毒范围和对象,选择消毒效果可靠、操作简便、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污染小的消毒药品和方法。
合理确定消毒频次。灾后环境至少每周消毒2次,圈舍可带畜禽每周消毒3至4次,没有畜禽的圈舍消毒2次即可,防止过度消毒。一旦发生疫情,应增加消毒次数,并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估。
严格无害化处理环节清洗消毒。对死亡畜禽发现、收集、处理等场所和运输工具,科学规范开展清洗消毒,防止病原扩散。应在每次处理活动结束后,对污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运输车辆驶离养殖场、收集点,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前,应封闭车厢,并对车轮、车厢外部、工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消毒。
加强媒介生物的控制和消杀。在虫媒疫病易发区域,对养殖场及周围环境喷洒杀虫剂。对蚊蝇幼虫的孳生场所,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也可使用控制蚊蝇幼虫的杀虫剂。加强养殖场户防鼠措施,及时修补破损围墙,使用高效杀鼠剂;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和无害化处理死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