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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杨丽宁) 8月10日,泰山区发布2023年中小学入学须知,对全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予以说明。

记者从该入学须知中了解到,关于小学段学校招生,常住居民子女入学信息采集、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11日0时至15日18时;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16日0时至17日18时,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23日0时至23日18时;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信息采集、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11日0时至13日18时。

关于初中段学校招生,省庄、邱家店镇小学学校毕业生入学信息采集、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13日0时至14日18时;城区小学学校毕业生、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生、常住居民子女入学信息采集、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15日0时至18日18时;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19日0时至20日18时,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24日0时至24日18时;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信息采集、申报学校时间为8月15日0时至16日18时。

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分批进行,所有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泰安市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家长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入学报名”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后进入“入学服务平台”,随后完成填报入学信息、申报学区学校等步骤。

家长在申报学区学校时要注意的是,小学常住居民子女、泰山区小学毕业生、非泰山区小学毕业常住居民子女填报的入学信息经过大数据校验的,同时申报学区学校;没有经过大数据校验的,退出报名平台,家长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各街道镇招生办公地点或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地点(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线下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平台申报学区学校。小学随迁人员子女、初中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信息填报完成后,需待资格审核后,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泰山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结合随迁人员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关于随迁人员子女招生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8月28日,泰山区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审核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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