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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发布第7号省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我省将在2023年建成20个幸福河湖试点,2024年建成100个幸福河湖,2025年再建成100个幸福河湖。到2025年,我省河湖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据介绍,幸福河湖是指能够维持河流湖泊自身健康,支撑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人水和谐,让流域内人民具有高度安全感、获得感与满意度的河流湖泊。我省幸福河湖建设将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等领域系统建设,加快打造彰显龙江地域特色的幸福河湖。

我省幸福河湖建设将根据各地河湖功能和特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突出原生原始保水的水源涵养型幸福河湖、突出绿水青山秀美的自然生态型幸福河湖、突出宜居宜业亲水的宜居城镇型幸福河湖和突出山水乡愁可见的美丽乡村型幸福河湖,展现“春有河湖滋润、夏有河湖安澜、秋有河湖净美、冬有河湖冰雪”的良好北国生态风貌。

按照《方案》要求,我省幸福河湖建设将聚焦筑牢河湖安全屏障、构建水资源保障体系、维护河湖生态系统、打造宜居河湖环境、建立河湖现代管护体系、共建滨水发展带等六项任务,明确到2025年,我省将逐步形成标准适宜、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河湖两岸建成活力浪漫、绿色生态、舒适便捷、共建共享的“美丽+”滨水公共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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