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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BEAR科技资讯】8月2日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布了一项通知,旨在规范该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的收费问题。根据通知内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将按照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进行收费。其中,位于居民住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将按照政府定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目前约为每度电6毛钱。据了解,该通知将于2023年8月12日起执行。
该《通知》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的收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这两者必须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混合打包收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的运营者必须遵守明码标价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未明示的费用。
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针对近期市民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的投诉,通知明确指出,如果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利用住宅小区的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必须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物业服务人员的同意。同时,由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所支付的场地租金收益也应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通知鼓励业主组织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充分协商,以确定合理的费用水平。
这项通知的发布对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收费标准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明确规定收费方式,防止收费不透明,有助于消除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的疑虑。同时,对于在住宅小区设置充电设施的运营商,将更加注重与业主的沟通,以确保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充电费用协议。这有助于提升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便利性和可接受程度,进一步推动电动出行的普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