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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7月4日电 日前,本网从辽宁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辽宁省检察院在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联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与省公安厅有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协作办法也进入会签环节。随着省法院、省公安厅正式加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辽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公、检、法在涉企案件的侦查、检察、起诉各环节形成合力,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推进涉企犯罪源头治理的创新举措。自2021年3月被确定为全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以来,辽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89件,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245件,对完成整改的99家企业18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企业合规严格审核把关,严防“虚假整改”,让涉案企业获得“司法康复”。
辽宁检察机关主导合规改革工作的同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积极探索将合规程序端口前移和后延。当前,公、检、法三方实现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整改成果互认,对于在侦查环节、审查起诉环节已经在检察机关指导下完成企业合规整改的案件,法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查,依法作出是否从宽处理的决定。三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会签文件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强制措施适用、权利保障、量刑建议等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效,积极与行政机关推动企业合规“刑行互认”,将合规整改成果一体运用到行政处罚环节,实现系统治理、诉源治理。
据介绍,在全流程适用背景下,对辽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的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在侦查、审查、审判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的调查、监督、评估、考核等工作更需专业。随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应急管理厅、海关、省证监局等单位加入第三方机制,辽宁持续以专业人员履职规范化推动合规整改成效评估标准化,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