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户籍人口176.5万,是山东省人口最多的县(市)。滕州古称“善国”,历来倡导与人为善,惩恶扬善,以善为美,以和为贵。近年来,滕州市推深做实“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实现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夯实了“中华善城、现代滕州”的平安建设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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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互联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多元解纷体系,打造以“三联”“三专”“三优”为特征的“e善调”多元化解模式,让“一站式”调解中心成为“群众诉求首选地,矛盾纠纷终结地”。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623件,调解7548件,调解成功率99%。滕州市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示范县”,近两年蝉联“全国治理能力百强县”。
打造“e善调”品牌 “一站式”调解矛盾纠纷
推行“三联”,让群众遇事“只进一扇门”,实现“e善调”调解体系全融合。在县级层面成立编制21人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隶属于市委政法委管理,统领全市“一站式”矛盾调解工作。聚焦打造“e善调”品牌,着力在平台联通、力量联盟、三调联动“三联”上下功夫。
一是畅通“渠道壁垒”,实行平台联通。按照“互联网+多元化解”工作思路,研发滕州市“e善调”信息系统,设有案件管理、预警督查、数据分析、系统管理、专家库管理等7大模块。该系统与所辖21个镇街、43个相关市直部门“一网联通”,实行“中心+平台”运转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立案、网上分析研判、网上指派专家、网上流转化解、网上考评结案“一网通办”。
二是强化“系统应用”,实行力量联盟。为实现“e善调”系统高效运转、更好发挥调解效能,组建滕州市调解联盟,由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行政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仲裁、鉴定机构等参加,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在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各个环节发挥止争劝和功效,及时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诉前成功调解纠纷1460件。
三是聚焦“联调联处”,实行三调联动。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牵头抓总指导职能,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四调对接”,强化行业调解和诉前调解联动,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贯穿于矛盾调解的全过程,形成逻辑严密且可执行的工作闭环,打通了访、调、诉之间的横向对接流程,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三专”让“行业主导+法律顾问”模式“专业化”
推行“三专”,让群众遇事“找着说理人”,实现“e善调”调解人员全覆盖。本着人员聚合、力量整合的原则,打造一支专业力量聚集、专长优势明显、专职从事调解的“e善调”调解员队伍。
一是突出“专业化”。发挥专长性调解优势,组建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12个行政单位成立行政调委会,推行“行业主导+法律顾问”模式,对矛盾纠纷进行专业性调解。将10名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名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以及各行业系统专家等人员纳入“滕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专家库”,在“e善调”系统平台录入调解专家基本情况、业务特长等,群众只需登录系统,便可足不出户享受一站式、全流程、闭环式的调解服务。
二是突出“专职化”。面向社会从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范围中选聘100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市、镇两级调解中心负责调解。去年以来,专职调解员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9件,缓解了诉讼压力。目前,组建4000余人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其中人民调解员3669人、行政调解员135人。
三是突出“专班化”。对于“三跨三离”,以及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指定牵头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靠上化解,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
“三优”让群众遇事“化解放心上”
推行“三优”,让群众遇事“化解放心上”,实现“e善调”工作保障全方位。聚焦打造“e善调”品牌,始终贯穿在“实效”中求“长效”的理念,扭住深层次矛盾问题发力,不断完善“e善调”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优化阵地建设。今年,市财政投资1700多万元,新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的滕州市“一站式”调解中心,实行“常驻+轮驻+随驻”的形式,全面整合各方力量,成为专门调解矛盾纠纷的“总阵地”。各镇街均建立高标准的“一站式”调解中心。
二是优化机制建设。对矛盾纠纷按照复杂程度实行村(社区)、镇街和市直单位、市调解中心“三级分调”,建立健全首接受理、会商研判、分流转办、协调联动、结案回访、考核奖惩“六闭环”调处机制,打造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实现群众“进一扇门,只跑一地”。
三是优化奖惩体系。把“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问责。研究出台“以案定补”考核办法,市财政每年列支调解专项资金预算170万元,对专职调解员(国家公《在》职人员除外)发放坐班补助;对调处成功、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矛盾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分别给予100-500元/件补贴,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参与“e善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王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