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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9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李光夫、韩建平巡逻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020公里加900米处时,发现1辆榆树发往长春的大客车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摆放着警告标志,车辆旁边有多名乘客下车来回走动。此时高速上车流量非常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警车停靠在大客车后方,开启警报器,摆放反光锥桶设置警示区,提醒过往车辆提前减速避让。

经了解,该大客车载有58人,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突然爆胎,无法继续行驶。民警立即将乘客引导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并对乘客情绪进行安抚。同时,联系救援部门将故障车辆拖下高速,并要求大客车驾驶人迅速联系转运车辆对车上乘客进行转运。

40分钟后,转运车辆、清障车辆先后达到现场。民警有序引导乘客安全转运,帮助乘客搬运物品,确保了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及乘客对两位民警暖心帮助表示衷心地感谢。

吉林高速公安提示:驾驶车辆出行前请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一定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助。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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