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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杨飞、刘虎、郭一萱)“个税新政让我们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51475.58元!非常感谢洪山区税务局珞南税务所的耐心辅导,让我们第一时间知晓并享受到政策红利。”8月22日,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肥肥虾庄总店负责人颇为兴奋地点赞。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提振企业信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发布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其中,专门优化调整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原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到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政出台后,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迅速摸排全市范围内符合优惠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各区税务局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点对点辅导申报享受,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近日,肥肥虾庄总店在洪山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的悉心辅导下,根据政策规定更正了前期申报表,当天即享受了个人所得税退税51475.58元。

据洪山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对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洪山区税务局专门针对8月出台税费优惠新政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组织开展了纳税人专项培训会,辖区内136名纳税人应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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