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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相继制定完善《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

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并重,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恭城县委原书记邓晓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桂林市纪委监委指导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

“瑶汉养寿城”位于恭城高铁经济产业园区、北洞源河畔,是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的健康旅游项目,是邓晓强任职期间倾力推进的工程项目。然而,他如此上心并非“要创新思维促进恭城经济发展”,而是另有所图。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主任唐怀玉介绍,“瑶汉养寿城”项目由邓晓强实际控制的公司承建。为借项目谋取私利,邓晓强将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意志之上,强力推进项目上马。在项目规划之初,他置当时当地经济形势和项目缺乏人才、产业、环境基础的实际于不顾,挪用财政资金6500万元用于该工程,甚至为防止部分县领导反对项目实施,以县“四大班子”领导会议代替县委常委会,营造“一把手”推动、领导集体决策的假象。

“邓晓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成为工程项目腐败的直接导火索,该案也暴露出当地对‘一把手’权力制衡的缺位。”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蓝振武说。以案为鉴,桂林市纪委监委向恭城县委下发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案发地区全面梳理排查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

从案件通报会、警示教育大会,到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活动……自3月份以来,邓晓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系列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截至8月,全县召开主题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大会100余次,按行业、岗位、级别等要素,分层级分领域组织1500余名党员干部前往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

为进一步斩断工程项目领域腐败利益链,恭城县纪委监委聚焦工程项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既瞄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八种情形”,强化整治与监督;又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摸清风险隐患、强化自查自纠。

“‘一把手’岗位关键、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不擅权、不谋私。”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专项行动是以案促改的重要一环,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用好谈心谈话机制,对“关键少数”开展约谈提醒127人次,组织部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9人次;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对“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6次,谈话提醒8人次。

蓝振武告诉记者,邓晓强案是桂林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的一例典型。“为推动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取得实效,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锁定‘标王’‘陪标专业户’等重点群体,倒查‘一把手’在工程项目领域的谋私贪腐问题,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同时,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对插手的领导干部和违规提供帮助的领导干部‘双登记、双备案’,建立不登记不备案责任追究机制。”蓝振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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