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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大类食品167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太原市小店区韩鹏调味品经销部销售的干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太原市晋源区永江小吃店销售的灌肠,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晋源区小要豆制品店销售的白馒头,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太原市万柏林区杜颖零食店销售的五香花生米(自制),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五、太原市万柏林区简食丰面皮店销售的自制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县(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理。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