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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16日电 16日,深交所向天海防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旭东等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4月15日,天海防务披露的《关于2022年1月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泰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旭东控制的钦实(泰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出资金370万元。

2022年1月21日,上述资金已偿还。

天海防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4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旭东未能保证公司独立运作总经理占金锋、财务总监张晓燕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深交所要求天海防务董事会需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于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企业,主要业务涵盖船海工程研发设计、船海和港口机械工程技术咨询和监理、船舶和海洋工程总装制造、船舶和船用设备进出口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16日收盘,天海防务跌2.27%,报4.73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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