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


(资料图)

随着信息技术加速更新迭代,数字经济日渐成为全球经济重要引擎。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促进了就业形态的多样化、智能化。数字经济背景下,灵活就业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与高附加值的人力资本更加契合,逐步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新选择。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数据,2020至2021连续两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占比维持在16%以上,主要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的自主就业和创业,具体类型包括IT、设计、线上服务、自媒体运营等。

灵活就业市场快速发展,但“双刃剑”效应不可忽视。一方面,灵活就业可助推大学毕业生适应变革、创新创业、追求工作灵活性与自主性;另一方面,工作权益难保障、收入不稳定、社保不健全“三大梗阻”严重制约着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各级政府及高校、企业等相关主体须增强动力、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大学生灵活就业质量提升,实现灵活就业与稳定就业的有机结合。

聚焦数字赋能,加强数字技能培训与认证

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快速推进,我国对数字化人才的需求持续扩大,但就业形态的数字化、智能化等特征也对从业者的数字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让大学生在灵活就业中更具竞争力,需加强数字技能培训与认证。

其一,明晰数字经济时代大学生需具备的关键数字技能。涵盖数据分析、数字营销、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等方面,依据大学生专业特色和相关行业需求,确定优先培养的数字技能。其二,实现专业课程与数字技能课程的有效融合。在各专业基础培养环节加入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相关课程。以学科群为基础,系统规划院系之间的课程设计、教师流动等问题,通过设置交叉学科专业、实行辅修制等措施,探索建立跨学科数字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其三,积极创建行业导向的数字技能类评价标准(规范)或题库。加快培育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有序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满足数字技能劳动者需求。

深化融合发展,奠定灵活就业坚实基础

当前,应进一步深化产业界与学术界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为灵活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其一,加大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设立产学研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会同相关专业机构为校企合作提供对接等政策激励,鼓励、支持高校与产业界加强合作,鼓励企业提供实习机会和项目合作,丰富大学生实践经验。其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方案。树立“学科对接行业,专业对接企业”的理念,高校与企业可在专业规划建设、课程开发设置、教学团队打造、实训基地建设、技能竞赛开展等方面开展合作,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学研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就业选择,逐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其三,建立产学研基地。高校可与企业合作共建创客空间、创新中心、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等产学研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囊括创业培训、导师指导、商业计划评估、市场调研、技术支持等功能与服务的实践平台,促进技能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其四,深化合作伙伴关系。高校应以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大学生就业为目标,主动对接当地相关产业,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搭建人才培养、创业项目等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桥梁。

构建保障体系,解决灵活就业后顾之忧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权益难保障、收入不稳定、社保覆盖率偏低等突出问题,政府须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提升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充分发挥灵活就业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

一方面,持续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纳入保障范围:明确灵活就业者与雇主的关系;对于跨界用工平台(如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明确其在灵活用工行为中的责任,确保平台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发组建协会或组织,与政府和雇主就权益诉求进行协商,推动健全、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从无到有、从广到优;继续给予参保补贴,减少参保限制;针对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部门可加大社会保险费用的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其社保缴费负担。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对灵活就业人员发展状况和需求开展调研,为制定、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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