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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吁青 王依琪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广东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通过判处实刑、高额赔偿等方式,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受理数呈逐年下降态势,其中2022年一审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5%,今年上半年继续呈下降趋势。

据介绍,2018年至2023年6月,广东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2186件,其中刑事13977件、民事28745件、行政19464件。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环境污染防治案件8975件、生态保护案件29240件、应对气候变化案件2172件。在林某泉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赔29.6亿元高额赔偿,在某养殖基地擅自占海造地案中并处海域使用金16倍罚款,在某垃圾处理厂固体废物污染案中判赔1.3亿元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

广东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审判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合法权益。在“荒山野鬼”噪声扰民案中,广州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依法守护人民生活安宁,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依托山川水脉走势,广东建立40余个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广东法院先后与桂、滇、黔、赣、闽等省(区)建立了东江、韩江、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今年6月,广东高院与省水利厅、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还与省林长办、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章宁旦 王依琪)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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