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将迎来上交所主板首发上会。

在热门的汽车赛道领域,汇通控股业绩取得了快速增长,不过,对部分车企的较大依赖或在未来有所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实控人的履历信息不一也引发关注。

汇通控股从事汽车造型部件和汽车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汽车车轮总成分装业务。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已与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长城汽车、江淮汽车、蔚来汽车、奇瑞捷豹路虎、零跑汽车、集度汽车、大众汽车(安徽)等整车生产企业建立了一级配套合作关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业绩层面来看,2020年-2022年(报告期内),汇通控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3亿元、4.17亿元6.28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配套销售收入分别为855.39万元、9561.94万元和3.42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71.58万元、5690.96万元和1.6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9%、34.20%和44.83%,毛利率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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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大车企依赖显著

核心盈利数据虽然不错,但汇通控股对五大车企的过于依赖情况不免令人担忧。

公司介绍,目前客户主要是自主品牌汽车主机厂。2022年,主要客户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江淮汽车、长城汽车、蔚来汽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3.43%,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如主要客户的订单量大幅下滑,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如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前期投入等无法收回,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经营风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还表示,主要客户为主机厂,其产品销量的增加一方面会提升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客户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等因素的提升,其议价能力会越来越强,对上游供应商的综合运营能力、技术开发能力、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套能力、成本管理能力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公司的议价能力存在受到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奇瑞汽车为销量增速最快的主机厂,其中,2020-2022年比亚迪汽车销量分别为42.70万台、74.01万台和186.85万台,奇瑞集团2020-2022年汽车销量分别为73万台、96万台和123万台,其市场地位均快速提升。随着上述企业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的议价能力存在受到影响的风险。”

在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汇通控股表示,公司成功实现了向新客户捷豹路虎、零跑汽车等的产品开发和销售。发行人已实现的新客户定点包括大众安徽、集度汽车、蔚来汽车等,其中,大众安徽的新定点产品包括行李箱备胎盒和轮罩;集度汽车的新定点产品包括底护板总成、轮罩总成和前围外隔音隔热垫;蔚来汽车的新定点产品包括汽车声学产品系列及车轮轮罩等。

招股书还披露,格栅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2020-2022年度,公司汽车格栅销售收入分别为8736.91万元、1.55与元和3.0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82%、37.14%和48.50%。由于格栅部件没有使用在纯电动车上,只应用于燃油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如未来的技术方向演变为向纯电动车集中,则公司格栅产品存在销量大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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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履历不一,多次违规被罚

此外,据查询发现,汇通控股存在着实控人信息披露不一致的问题。

据悉,根据招股书披露,陈王保于1984年7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合肥市化工轻工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7年10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安徽省徽商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徽商时代汽车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6年3月任汇通经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3月,担任汇通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董事长、总经理。

而在2020年6月29日,汇通控股精选层挂牌申报文件"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中的披露文件显示,陈王保于1984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就职于合肥物资集团化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职于安徽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换言之,实控人这两份履历,最大的不同是在合肥物资集团化轻公司的工作经历,到底是1996年11月?又或是1997年10月?两者存在着一年左右的时间差。

另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汇通控股共有三项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措施),分别为环保行政强制措施、安全生产处罚和车辆及设备登记检测处罚,罚款金额合计近9.5万元。

详细来看,2019年11月29日,因公司处理后污水检测未达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关于对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查封扣押的决定》(合环查[扣]经字[2019]22号),对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查封一个月。本次查封已于2020年1月5日期满。

2021年4月19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对汇通控股作出了(合经开)应急罚[202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的决定,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合经锦)市监罚字[20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1台叉车、1台行车超期未检,1台叉车未办理注册登记,1台储气罐及相关压力管道未及时检测,同时鉴于发行人积极补办注册登记、补检及注销等手续,且叉车检查合格,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从轻或减轻处罚,罚款45000元。

企查查显示,汇通控股在今年5月11日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予以行政处罚4.1万元。

本文源自:港湾商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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