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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汛发〔2023〕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最新预报,8月1日夜间至4日,我市将出现暴雨天气过程,累积降雨量双城、阿城、五常、尚志、延寿100~200毫米,其中五常南部、尚志南部局地可达200~280毫米,其他区域40~100毫米。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综合分析预计,松花江干流全线可能发生5~10年一遇洪水过程;松花江支流牡丹江、倭肯河、阿什河、西北河、岔林河、巴兰河可能发生5~10年一遇洪水过程,拉林河、蚂蚁河可能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过程,暴雨集中区的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根据《哈尔滨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日20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县(市)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滚动预报预警,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措施,尤其要落实好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要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灾害防范应对,加强巡查防守,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前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及时处置突发险情,提前果断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响应行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日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