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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本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市住建委、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于符合要求的高星级绿色建筑,本市将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到2025年,本市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这一目标相比“十三五”时期的数据分别增加了约9倍和3倍。在此背景下,本市将重点对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四类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支持。
根据《实施细则》,对通过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综合验收的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将按照核定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市级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投入的30%;超低能耗建筑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12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高星级绿色建筑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