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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4日讯 货运车辆司机疲劳驾驶是指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疲劳驾驶极易引发追尾、翻车等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属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规定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货运车辆管理平台正是疲劳驾驶的“克星”,它通过实时调取货运车辆上面安装的GPS数据,监控车辆行驶轨迹、停靠地点、时间,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近日,济青高速南线省交警总队五支队历城二大队民警在服务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收到货运车辆管理平台发出的报警,发现一辆京A牌照的解放牌半挂货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该车从河北出发,在途经京台高速德州乐陵段时就触发疲劳驾驶预警,驾驶员仍然未停车休息,在疲劳的状态下继续驾车来到山东济南境内。系统显示疲劳驾驶时长持续2小时18分45秒,并且只在乐陵南服务区停车休息了短短的6分38秒,远远不满足连续驾车4小时停车休息20分钟的要求。
民警发现该情况后,及时将该车引导进章丘服务区,经检查车上只有孙某一位驾驶员。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孙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疲劳驾驶的行为,声称自己是为了赶时间才一直开车未及时停车休息,确实也感觉到了疲惫。民警告知了驾驶员孙某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行为给予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员孙某认识到疲劳驾驶的危害,表示下次一定在服务区一次性休息够20分钟,保证行车安全。
闪电新闻记者 钱炜 通讯员 王杰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