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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巡查宣防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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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酒驾醉驾 净化交通秩序

8月13日晚,漯河交警出动警力231人次,出动警车50辆次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专项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酒驾12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8月13日酒驾人员名单

当事人 号码号牌

黄安友 无(三轮摩托车)

崔洋洋 豫L096Q2

胡绍辉 未悬挂号牌白色货车

王广军 无(电动三轮摩托)

闫桂绍无(三轮摩托车)

乔志勇 豫LCQ213

董小勇 豫L2E500

李冬乐 豫LYL786

陈亚垒 豫LD08807

朱三雨 无(电三轮)

胡建军 无(三轮)

白金福 无(三轮)

酒驾男子:“我们村里不能查酒驾!”

8月13日21时59分,一男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香山路与珠江路口时,被漯河交警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

面对呼气测试结果和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男子拒不签字,并“指责”执勤民警这片区域是在他们村的范围内,不应该在这里查酒驾。

民警反复对男子进行普法教育,依法告知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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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侥幸上路 民警依法查处

8月11日10时40分,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009县道杨天池村路段设置检查点依法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LD60***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驾驶员不时将头探出车窗观望,异常举动顿时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遂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徐某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无法出示驾驶证。后经查,驾驶人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在对驾驶人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后,民警依法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漯河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其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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