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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等16类电子证书(第三批)。至此,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共51类涉企证书已全面实现电子化。
据悉,《药品生产许可证》等16类电子证书(第三批)分别是:《药品生产许可证》、《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海南省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回执》、《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用证明》、《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证明》、《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携带证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调入/调出制剂的批复》、《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件》、《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件》、《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件》、《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远程审方的批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医疗机构进口临床急需药品批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医疗机构进口临床急需医疗器械批复》。
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防伪等功能。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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