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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印发《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完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更好提升处理工作效能,维护江西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实施方案》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1+X”模式一站式调解平台,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就近就地一次性、一站式解决。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重要作用,以党建引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要常态长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推行典型案例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调解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信用承诺书等制度。要求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劳动合同,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依托大数据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还聚焦信息化技术,重点关注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要求完善智慧仲裁系统、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功能,建立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杨莉帆 侯艺松)
责任编辑:刘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