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六家法院在城口县共同签订《大巴山环境资源保护框架协议》。这个跨区划协议致力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打造司法协作新平台,联合构建陕南、渝东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助、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格局。


(相关资料图)

这是西铁两级法院加强与属地法院联系协作,延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服务触角,汇聚 更多更广司法力量和智慧的又一次实践。

西铁两级法院自2016年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以来,依托设立的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和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近4900件,开创了多个陕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河,推动形成了“一个体系、五项机制和三大品牌”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01

合作共治

打造环境保护新格局

8月8日,西铁中院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西铁两级法院和西安两级法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与网格治理的各自优势,融合司法力量,实现环资审判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迈上新起点。

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府院联动和区域合作共治,强化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设运行,为构建大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贡献了司法智慧。

为充分发挥西铁两级法院的集中管辖优势和地方法院人民法庭的网格治理优势,今年以来,西铁中院与省内外兄弟法院先后签订了司法保护框架协议,旨在借助人民法庭的地域分布特点,不断延伸环资审判司法服务触角,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属地法院的联动协作,构建环资审判网格化全覆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西铁中院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秦岭、大巴山、汉江和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以司法保护的“绿色引擎”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2

司法延伸

拓展判后服务增效果

“毁坏了村民的农用地,是我们做错了,我们愿意赔偿损失。”5月30日,西铁中院环资庭到案发地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公司代表当场承认过失,表示接受教训。

近年来,西铁中院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职能作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以案说法、就地普法,把司法为民、助企落到实处,不仅提升了环境资源司法公信力,而且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普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西铁两级法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执行回访制度,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的“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西铁两级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望”工作,逐案梳理生态恢复是否落实到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亟待改进的问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地发出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司法建议,并及时跟进了解行政机关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03

创新实践

破解审判难题添动能

“环境资源审判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科学性,为应对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破解难点,弥补法官在案件审理时的专业短板,西铁中院率先建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西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朱爱琳介绍,经过调研论证、公开遴选,西铁中院于2018年聘任了21名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技术性难题。2021年,西铁中院将专家库专家扩容至60名,专业领域涉及大气、土壤等,为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实际情况,2019年,西铁两级法院联合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分别在陕西省楼观台国有林场、安康富强机场建立“秦岭”“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西铁中院在制定补植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探索劳务代偿、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修复方式。随后,西铁两级法院陆续建立了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秦岭碳中和生态修复基地、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目前,已有7个司法保护基地同频共振,呈现常态化运作和协同联动的良好态势,真正实现了基地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促使多领域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品牌的成色更足。

“西铁两级法院将持续发挥集中管辖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构建具有西铁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的环资审判体系。”西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说。

原标题:《汇聚司法之力 让生态底色更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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