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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全国土地日”,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系14亿人吃饭的大事。记者获悉,四川法院于2022年5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耕地保护案件专项审判活动,至今共审理各类涉耕地案件729件,用司法利剑守护“天府粮仓”“耕”基。

据统计,自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审判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耕地保护刑事案件19件,判处27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同时,妥善处理涉耕地民事纠纷521件,用民事手段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处置涉耕地行政诉讼案件66件,审查涉耕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支持涉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审结案件16件,有效制止了损害耕地资源公共利益的行为,促进受损耕地修复......“这些案件的背后,反映了四川法院对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以及依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心!”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严惩涉耕地犯罪行为是耕地保护中尤为重要的一环。省高院通报:2018年,雷某成立了一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与某村签订旅游项目建设协议书后,对该村进行旅游开发建设。但是雷某在未办理占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让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没过多久,当地相关部门发现此工程未办理相关手续,于是责令工程停工。而雷某却继续施工,直到2019年6月才停工。经鉴定,该项目破坏耕地11.4846公顷,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丧失耕作条件,部分耕地难以复耕。宣汉县法院审理认为,雷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自2017年起,陈某为打造休闲农庄,同样在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在都江堰市某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修建泳池、鱼塘等设施。其间,当地相关部门向陈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陈某未予理睬。经现场勘验鉴定,陈某严重破坏耕地9.93亩。近日,成都中院判决认为陈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由四川高院、眉山中院、东坡区法院共同建设的“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正式揭牌,三级法院将携手共同探索推进“法护粮仓 沃野天府”司法实践“1+5”模式,以示范基地为核心,同步推进“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天府粮仓”司法助农服务站、“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眉山“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五大工程。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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