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不可以领取结婚证,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法律亦赋予每一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基于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除应当符合双方自愿的条件外,还应当达到一定的年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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