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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香港金管局发出检讨银行三级制的公众咨询文件。香港金管局最近对香港银行三级制进行检讨,确保因时制宜。根据检讨结果,香港金管局建议将三级制简化为二级制。

据悉,香港银行三级制(即分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推出至今已有40年,目的是在维持进入银行体系的灵活度与保障小存户之间取得平衡。

根据香港金管局公告显示,咨询文件载述的主要建议如下:

保留持牌银行为第一级别机构,并将接受存款公司并入第二级别,后者继续称为有限制牌照银行;

维持对第二级别机构的要求不变,包括最低资本要求(1亿港元);最低存款额要求(50万港元);以及存款期不受限制;

为现有接受存款公司设立5年过渡期,以升格为第二级别机构(即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持牌银行。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检讨目标是简化香港银行体系结构, 提升在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角色,并激活接受存款公司类别的机构, 增加经营业务及满足客户需要方面的灵活度和效率。

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指出,银行三级制简化成二级制后,晋身为第二级别机构的接受存款公司,其现行存款期最少为3个月的限制将会被撤销,不但可以让存户有更多选择,更能提升机构经营业务的灵活性,推动市场发展,促进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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